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蜗牛 Bruc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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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记该忘 伤心太伤

11月21日

发条橘子

今天一如既往地去学法语,上课直打瞌睡,不知道能坚持多久,也一直没有告诉别人这样做的真正原因。
中午去了一家叫发条橘子的咖啡馆,不仔细找很可能会擦肩而过,靡靡的音乐,香浓的咖啡,使人迷醉。因为某一个人,我开始恋上这家咖啡店。我知道他不会来,但是我还是在等,我在店里坐了好久,不断看着人来人往,忽然我发现,我到这里这么久,竟然从没想到过小巷通向何处,现在我已经不想知道。
“喝着下午茶,不跟人说话,思考对口译的看法,会不会太情绪化,还是从来没有了解过她?”
走进2号楼,心情异常的平静,突然感到,现在的我和两年以前已经很不一样。出来的时候,碰见了些须熟人。最得意的是说我年轻,最后补充了句,看不出,表面上很成熟。近来喜欢伪装自己的年龄,因为社会上年龄歧视太多。上次我跟一朋友说,我一般都跟别人说我是82年的,自己人才告诉你真实年龄。想不到那哥们回了我一句,你看上去像81年的,把我乐了半天.还有人相信我是78年的,忽然感觉到人生充满希望
11月8日

大学

人的记忆有时很怪,有时会疯狂地想起某些时候,才惊觉时间的流逝。
毕业了很久,却没有真正总结过大学的生活,有的也是毕业时无病呻吟地草草了事,是因为深藏在记忆深处已然挖不出来,还是时时想起所以无须落笔已经不重要。
上次找出课程表,一幕幕的画面忽然浮出水面。
真名改掉几个字,免的被当事人看见不好,尽量做到客观,喜欢英语的原因,还是集中在英语上。
大一上:信息技术的马小但,感觉人很好,业务知识很扎实,不为难学生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英语口语的rose,唯一的英国人,人很好,每个人的分数都很高。大一还不敢说英语,课上表现平平。现在想想应该多说说,惊讶地发现她来中国是为了中国武术,并且和我心意拳师傅认识,不小的巧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综合英语和听力的郭下,英语水平中规中矩,不算差。有点北方口音,v都是发拉丁语的音的,上课也感觉平平。不出彩也不太差,60分那类型
           英语泛读的汤里,英语非常好,在学校也算不多。当时给人词汇量很大的感觉。另外,是个美女。听说男朋友很有钱。有时有些顶真,不过我不介意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现代汉语的老头:非常幽默,为数不少的大学里后悔没学好的课,有一句话当时觉得好笑(主要是他说时的语气)英语学的最后都差不多,就是比谁母语好,现在在e-c上总觉得捉襟见肘。就是这原因。他的经典话语,满打满算,金圣叹。当时上他的课觉睡的相当舒服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语音的杨进:纯属混的课,发音早已定型,外地同学发音本不好的也已纠正不过来。想想大一多舒服,有这种课,没有珍惜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体育的吕小表:喜欢学他说话。记得当初第一次1000米取得了第一名。有种回到高中的感觉。他教的是武术,呵呵
           思想道德修养:老师是文盲一个,记得上去唱过歌,牌子因此做坍
           毛概:感觉知识挺丰富的老太。
未完待续
10月24日

随笔

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想到写日志,可能是有话想说。
这几天看了某位学生的日志,挺有感触。感觉和我有些像,抑或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时候呢?忽然有一些嫉妒他,我想,我要是能做到这样就好了,只是我很少能打动别人,除了某些时候。渐渐地,也想去尝试上戏隔壁的麻辣烫和美琪旁边的米粉。可能是同在静安区长大的原因,倍感亲切。
down了一段时间,调整了一下,也终于进入了状态,不知道算不算太晚。翻着王尔德的作品,仿佛忘记一切悲伤,进入另一个世界,洗练的文笔仿佛置身于尘世之外。关上书的一刹那,才觉得,原来我还在这个世界,胸口有点闷,说不出的惆怅。
从王尔德想到让学生翻译然后归功于自己的大学外语学院系主任(对她无好感,只是一个媒介)。然后想到大学生活。原来自己逃过这么多的课,还记得钱冬梅差点把我的听力挂掉,大2周五下午的听力课,就是不想上。逃了n节原芳的课。逃过的课不计其数,有没有课我是没逃过的吗,大一上学期我十足的乖小孩,除了生病以外没逃过英文方面的课,好象逃了节思想课。不过那时只是不逃课,平时不复习,一点不用功,英文较高三也无长进。大一下半学期开始逃的课就数不清了。国家概况,西方文化,精读,泛读。好象无一幸免,最搞笑的是逃完泛读后在学校被钱冬梅逮住,我还皮厚地说声老师好。
一切都过去了。
下周院庆了,要去看看。不知道会不会碰见同学?
其实我想说的不是这些,呵呵
9月3日

教堂的初吻/分不开的两个人

最近一直在听品冠的歌,觉得非常好听。其实大四就已经很喜欢了,只是最近的几首歌带给我前所未有的全新震撼。中学时听的最多的是张信哲的歌,不错是不错,有些歌太过悲伤。可能正符合少年不识愁滋味而强说愁的心态。品冠的歌不一样,很温柔,透露的更是一种欲盖弥彰的忧伤,没有大起大落,有的只是无奈和遗憾。大学时也很喜欢光良的歌,但我始终觉得无印良品单飞后各自的歌要比在一起时出色的多,开始喜欢品冠的歌,是初三那一首“陪你一起老”那时电视上总是放这个mv,每次都会看完。有人说光良单飞后比品冠成功,现在的我是绝对不认同这种说法的。他们俩后阶段的歌我觉得都很好,彼此的声音很像,但却有细微的不同。互补是再好不过。本来喜欢用光良的声音唱歌,现在却有点喜欢学品冠了,仔细听听,他们的声音是有很大区别的。
令人惊喜地是品冠也有粤语歌,对于喜欢听广东话歌的我着实不能错过。听了后才发现,他的广东话,配上音乐,比国语更有穿透力。更有意思的是,最近我听的四首歌,国语和粤语的都是同一曲调,自然少不了相互比较。粤语表达的某些感情,国语是表达不了的。爱情在香港转机与比想象更爱你基调基本相同,亦触动我的心弦。但是教堂的初吻和分不开的两个人,虽然用的是同一个曲,诉说的故事竟然完全不同,这点令我震撼了好久,究竟是作词人还是演唱者的功力已无从得知。
教堂的初吻说的是个完美的爱情故事,比光良的童话更像童话,仿佛世界里纯洁的就只剩爱情。在教堂的那一吻,竟像初吻那般温柔,还带着莫明的躁动。把新郎的害羞,以及触手可及的永恒发挥的淋漓尽致。品冠的嗓音,竟然一反常态的温柔,听第一遍的时候,还不能全听懂广东歌词的内容,但是他的纯净的声音已深深地刻进了内心深处的某些地方,品冠在这首歌的声音已经超越了他的其他所有歌,就算是当年的张信哲,也不能企及这歌声中的品冠,我想,他是有意为之的吧,他用前所未有的独特嗓音,诠释着一个看似不可能的亘古的诺言,相信无论经过几千年,两颗心是永远不会分开的,即使人海中不再相遇,心中的那分记忆也永不腿色。
可是听这首歌时我却有种淡淡的伤感,或许正是因为“不可能”所以才显得珍贵吧
听分不开的两个人,是完全的另一种心情。品冠的嗓音变了。歌刚开始时依然放着结婚进行曲,但这首歌所要说的和歌名并不一样。分不开的两个人其实已经分开,只是他在怀念那一段日子,虽然明知是再也回不去的。还是那轻快的旋律,有时音乐就是那么神奇,同样的曲调可以表达许多东西。换一首词,换种语言,甚至换个歌唱者都会不一样。“分不开的日子再找不回,最亲爱的,最靠近的,离最远”整首歌只是主角一个人在回忆而已,最终还是孤身一人。
想起来光良的光芒专集中有着这样一句话,每一首歌都因为某一个人而绽放光芒,每一次挥手其实是为了再握你的手
8月23日

今天

今天总的来说很开心,一早起来,稍稍读了点近来买的小词典。中午和叶伟见面,是一件很令人期待的事。所以我早早地就准备好了。叶伟是复旦毕业的研究生,在上理工教英语,虽然没正式教过我,也算我半个老师。更多的是朋友。在上理工老师里年纪最轻,但英文却最好。虽然年龄比我大一点点,但感觉一点没代沟,十足的同龄人。话题总是离不开英语。他说他对英语学习也很有热情,这很好,“和你交流也是对自己一种鞭策”这本就是一句令人振奋的话。能坐下来,促膝长谈英语的朋友已经很少。因为志同道合,所以每次交流都显得弥足珍贵。叶伟的英语水平在我看来是很高的,直至今天我还是认为他比我高出许多,虽然他谦虚地说我已经离他距离很近。但我还是深知我和他的差距并非一朝一夕可以缩小,仅能做的只是加倍努力。其实如果能做到只和他差一点点,我心里已经很开心了。话题又谈了上理工的老师,我们自然忍不住批判一番,叶伟笑着说,现在很多上理工的英文老师都不如你,他们文学作品从来不看,一点都看不懂,成天不是在办公室讨论韩剧就是讨论带小孩的事。有学生问精读老师vanity fair的问题,那老师竟回答不出。叶伟在上理工可谓垄断了英美文学课程,因为其他没老师可以教。从他口中我又得知了许多小道消息,比如某外教竟然和比他年轻20岁的女学生结婚,还有某老师原来并非复旦毕业。着实让我意外了一下。还有英语系的系主任当年翻译王尔德的小说时,竟是她学生代劳的,她自己翻的不知道有没有10%,叶兄说这位系主任连王尔德的作品都不一定看的懂。对于那些英语水平不过关的老师我和他是同仇敌忾,连连摇头,于是我萌发了考个硕士去母校当老师的想法,我想虽然我水平也没过关,但起码比许多混日子看韩剧的老师要好很多。我跟他说我怕我考不进,因为题目很难,叶伟鼓励我说,你现在肯定可以。我虽然知道我差的远,但是有人对你有信心,即使能力没有到,心里也会觉得欣喜和振奋。又了解到了现在大学老师的工资问题,收获挺大的,看了职称还是个问题。说到sat考试,他辅导的学生中曾经有native speaker 的高中生,挺牛的。他说了几个词汇,我有一个不认识,看来他词汇量不比我小,我还得加油!说到黄源深时,我心里很开心。比较搞笑的是,我问他关于方言的问题,青浦那面是有本地话的,而且和上海话相当的接近,以前他小时候说本地话,但读大学的时候跟着同学一起说上海话,现在正宗的本地话竟然有点生疏,受上海话影响很深,所以他回家时和家人说话时,家人有时还会说他上海话味太浓。我现在对上海郊区的方言极其感兴趣,只可惜没地方可以学,叹息。今天谈的很舒服,嘴巴都说的干了。最后我和他说了一些和英语无关的事,原来他也喜欢看话剧,真是件很好的事。我们还互换了一个英语表达,觉得很有收获。对于某个问题他的回答让我感觉非常开心,今天总算不虚此行,因为这一个回答,我重新又燃起了希望。

回家时,已然很晚。在人民广场,我发了条消息,记得上次也是这个时候。但好象已经过了好久好久。于是我合起手心,祈祷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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